2017年11月8日晚,我院“新视野系列学术讲座”第36讲在学院路校区教学楼322教室举行。来自荷兰莱顿大学的弗兰斯·德·哈斯(Frans de Haas)教授做了题为“古希腊对自然的追问——亚里士多德《论灵魂》的阐释”学术讲座。讲座由我院张秀华教授主持、人文学院孟彦文副教授点评。来自我院的谢启阳副教授和部分博士生、硕士生,以及来自北京化工大学的部分研究生同学参加了本次讲座。本次讲座特地邀请来自中国社科院哲学所《哲学研究》助理研究员王琦博士当翻译。
张秀华教授首先向师生介绍了弗兰斯·德·哈斯教授。弗兰斯教授是荷兰莱顿大学的前哲学系主任,主要从事古希腊和中世纪哲学的教学与研究,是国际学术界公认的著名的亚里士多德哲学研究专家。张秀华教授说,正如怀特海所说,整个西方哲学都是柏拉图的注脚,亚里士多德被普遍认为是西方哲学的奠基者。而无论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都非常关注灵魂说,因此弗兰斯教授的这一讲对于我们学习西方哲学具有重要意义。
与会老师与弗兰斯教授合影
弗兰斯教授从对修辞学家忒弥修斯(Themistius)的介绍开始他的讲解。教授说,忒弥修斯(Themistius)首先是一个政治家,他跟三位罗马皇帝都有关系,留下了很多政治、教育的著作;其次是一个哲学家,在克米迪亚和君士坦丁堡的学校做理论研究,对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做一些摘要和总结。教授特别指出,忒弥修斯(Themistius)对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做了很多注解,在亚里士多德的《论灵魂》三卷中,第一卷探讨灵魂学说的地位和研究方法以及前人的成果;第二卷论述灵魂的定义和五种感觉;第三卷探讨理性灵魂以及理性认识问题。本次讲座的讨论范围主要集中在第三卷,且大部分内容都关注忒弥修斯(Themistius)对亚里士多德关于灵魂特别是四种理智类型的解释。
弗兰斯·德·哈斯教授正在做报告
弗兰斯德教授接着介绍了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教授认为,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涉及很多物理学的简单原理和概念,以及一些天体、化学、生物的知识。亚里士多德认为运动是一个潜在性的概念,当潜在性实现,运动就结束了。具有现实性的物体和潜在性的物体相遇时会发生相互作用,潜在性和现实性也会互相转换。然后,弗兰斯教授又以艺术家的雕塑举例,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讲解了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
在此基础上,弗兰斯·德·哈斯教授开始了本次讲座的最核心部分:亚里士多德四种理智的阐释。即:神圣理智、创制性理智、潜在性理智和被动性理智。教授指出,亚里士多德没有解释这四种理智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系统地工作,只是在著作中进行过一些分散的讨论。因此我们需要搞清楚这四种理智之间的关系。而教授在忒弥修斯(Themistius)对亚里士多德的解释中找到了答案。
首先,对这四种理智的关系解释如下:1)神圣理智即第一理智,既是目的因也是动力因。2)除了最高级别的神圣理智,人类生来具有创制性理智和潜在性理智,这两者结合就是人类的理智。3)人的潜在性理智以创制性理智(也叫生产性理智)实现为实现条件。即生产性理智相当于一个中介,帮助人类获得知识和思考。4)创制性理智有神圣理智的性质。5)被动性的理智是与人的肉体结合在一起,是可以消失灭亡的。不像创制性理智和潜在性理智处在人类灵魂中。
其次,关于这四种理智如何相互作用,弗兰斯·德·哈斯教授用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原理解释了这个问题:1)物理学的第一条原理:运动(潜在性)无法自我实现而需借助他物。我们的灵魂本身无法实现潜在性理智,因而需要借助创制性理智这样一个现实的东西,使潜在性理智得以实现,从而使我们具有知识和思维。2)物理学的第二条原理:现实性的物体和潜在性的物体相遇时会相互影响,潜在性和现实性也会互相转换。创制性理智的实现取决于被影响之物,创制性理智和潜在性理智相遇时,会把潜在性理智当做质料。以光到达眼睛为例,我们能看见光就说明我们具有看见光的潜在性,也说明光有被看见的潜在性。3)物理学的第三条原理:质料和形式以叠加的方式形成复合物并不断进行叠加。人的理智有潜在性和现实性两种,潜在性理智的实现需要生产性理智发挥作用,通过生产性理智给予形式。我们有能力选择我们看什么,看的过程中又会形成思维。我们创造思维的方式是高级的,我们的理智接近于上帝。此外,忒弥修斯(Themistius)提到:“我”来自灵魂,那么是来自灵魂哪一个部分呢?不是想象,也不是潜在性理智,“我”是来自于创制性理智,通过创制性理智获得神圣理智的一些性质。4)物理学的第四条原理:光学原理。教授认为之所以光学原理能运用于灵魂的解释就是因为二者有相似之处。如:太阳是一,灵魂也是一;又如:不同物体分享太阳的光的方式不同,所有生物分享灵魂的方式也不同。光的解释就是从下而上的解释,正如四种理智从低到高形成系统,从感知(想象的质料)开始,由低到高累加起来。
最后弗兰斯教授总结道:亚里士多德关于这四种理智的提法散见于《物理学》、《论灵魂》、《论感觉》等文本中,但并未进行系统的分析。而忒弥修斯(Themistius)则利用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原则给予了系统的解释,而亚里士多德自己并没有发现他的物理学原则可以用于这种解释。所以教授说,忒弥修斯(Themistius)的解释看起来是新柏拉图主义的思想,但其实是来自于亚里士多德自己的思想。
弗兰斯·德•哈斯教授的主讲结束后,孟彦文副教授进行了精彩点评。他说:灵魂问题是形而上学最核心的问题之一。今天弗兰斯·德•哈斯教授主要基于忒弥修斯(Themistius)对亚里士多德的解释来进行阐释,特别是从认识论上谈灵魂问题。神圣理智是神所独有的,因为神圣理智只思考自身,是对思想本身的思想。而人层面的三种理智:创制性理智、潜在性理智、被动性理智。前两个是近神的,不朽的。后一个是可朽的。
孟教授特别指出,弗兰斯·德•哈斯教授借助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将高级的理智看作形式,低级理智看作质料。如想像对于感知来说是形式,感知对于想象来说是质料。潜在性理智是被动性理智的形式,生产性理智又是潜能性理智的形式。每一个质料都想要获取自己的形式,想要自我实现。进而孟彦文副教授认为,亚里士多德的灵魂学说远远复杂于柏拉图的灵魂学说,忒弥修斯(Themistius)给予了理智复杂的分层,这种对亚里士多德的理解是深刻的。特别是,孟教授自己是研究黑格尔的,他指出黑格尔对亚里士多德灵魂说的评价很高,认为亚里士多德之后再无人对灵魂学说做出献,甚至黑格尔自己的精神学说也受其影响,并猜测黑格尔很可能吸收了忒弥修斯(Themistius)对亚里士多德的解读。因此,弗兰斯这一讲对他继续进行黑格尔思想的研究有很大的启发。
弗兰斯•德•哈斯教授对孟彦文教授的点评表示了感谢,并回应道:他非常认可孟教授的说法,即灵魂说所涉及到的知识论和真理的问题。此外,弗兰斯教授表示回国后要研究一下黑格尔的著作,特别是关注黑格尔对于亚里士多德的解读,并对其是否受到忒弥修斯(Themistius)的影响进行补充性的说明。
随后,弗兰斯教授与老师、同学们进行了互动,其中我院部分学生向教授提出了一些问题。白雪就德·哈斯教授提出的物理原则三表示疑问:质料和形式不断进行叠加是否会陷入无限循环及如何解决;顾晋伟希望教授能够对类似“天人感应”等中国哲学问题给出看法;连冠宇则期待教授进一步解释神圣理智与自然的关系。弗兰斯教授针对几位同学提出的问题分别给予了悉心回答。他说:物理原则三的质料和形式不断进行叠加不会无限循环,因为神圣理智是顶点,潜在性理智无限近似于它却最终无法达到它。神圣理智和柏拉图的“最高的善”相似,都是目的因。不同在于前者同时也是一个创造者,后者只是一个形式,是借助其他创造者实现的。关于中国哲学,教授表示所知不多,但他认为中国哲学中的“天”对人也是起作用的,类似于神圣理智对人起作用。在神圣理智与自然的关系这个问题上,教授说,神圣理智和自然的秩序有关系,神圣理智就是自然中最高的秩序。
讲座在热烈的学术探讨氛围中落下帷幕。张秀华教授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她说,弗兰斯·德·哈斯教授借助忒弥修斯(Themistius),把物理学和心理学联系了起来,让我们重新认识了理性和精神本身。不同于柏拉图对灵魂的静态分析,亚里士多德不仅分析了人的灵魂,还把把范围扩展到了动物、植物。如:植物的灵魂是营养、繁殖;动物的灵魂特性是感性活动。这些都是被动性理智。人的灵魂是生产性的、主动性的、积极的灵魂——理性是其本质。张秀华教授还针对同学们的问题,进一步阐明了灵魂学说的当代意义。她指出,在后现代主义语境下,关于理性的话题再次被讨论。通过弗兰斯教授的讲解,我们能看出人的理性一直在追求完善的过程中,但却达不到神圣理智。这就给人的理性划定了界限,人虽然拥有理性,但是有限理性;虽然有神性但并不是神。这是一场当代和古典的精彩对话,我们通过挖掘传统的资源,重新去认识理性的问题。人类在何种意义上使用理性是合适的?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还得回到亚里士多德那里。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只有目的因是属于他自己的专利。康德和黑格尔对此都是很好的实践者(康德提出人是目的;黑格尔则是历史目的论的)。正是目的因使得万事万物具有自我生成和成为自身的倾向,从潜在走向现实。生长就是把自身的目的实现出来,尊重自身的自然(nature),事物才有自身的根据和价值,否则谈论实现生态文明和改变物化和异化都是不可能的。
报告结束后,师生们与弗兰斯·德·哈斯教授合影留念
本次讲座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