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政治哲学:《法哲学原理》”主题讲座
来源 :马克思主义学院门户管理员发布日期:2014-09-30点击量:
2014年9月26日下午2:00-5:00,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院路校区教学楼324举办了“马克思主义国际学术前沿”系列讲座第三场。第三场讲座的主题是“黑格尔的政治哲学:《法哲学原理》”(Hegel's politicalphilosophy, the"Elements of the Philosophy of Right"),波恩大学哲学系教授斯蒂芬·齐默尔曼(StephanZimmermann)教授主讲。出席会议的有孙美堂教授、宋朝龙副院长、张秀华教授、王今一老师、谢军老师、孟彦文老师、曹万成等老师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2013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孙美堂教授担任此次讲座的主持人。
斯蒂芬·齐默尔曼(Stephan Zimmermann)教授第三场报告的主题是“黑格尔的政治哲学:《法哲学原理》”。重点讲解了黑格尔的抽象法和道德以及伦理生活三个部分。斯蒂芬·齐默尔曼(Stephan Zimmermann)教授认为黑格尔的法哲学精神在德国法中运用很多。黑格尔强调意志,认为物质的交换就是意志的交换。抽象法过渡到道德就是意志从自在向自为的过渡。在道德阶段中每个人都是主观任意的,每个个体都有自己对于善的生活的理解。同时道德最高层次的两次呢都停留在应该的层面上。黑格尔认为从道德过渡到伦理生活是一个道德自在到道德自为的过程。伦理生活体现在家庭、社会和国家三个方面。孟彦文老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简单的总结:斯蒂芬·齐默尔曼(Stephan Zimmermann)教授通过从三个方面对黑格尔的政治哲学展开系统介绍,从而为黑格尔辩护,其试图想说明黑格尔并不是集权主义者或者是国家主义者。恰恰相反,黑格尔把现代国家设想为一个伦理共同体,把国家看作有机体而不是契约论所说的外在国家。
在斯蒂芬教授长达两个半小时的精彩演讲之后,是自由提问与讨论环节。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的老师和同学们纷纷向斯蒂芬教授提出问题,教授针对各位老师和同学们的疑问一一作了详尽而深刻的解答。最后,大家再次向斯蒂芬·齐默尔曼(Stephan Zimmermann)教授表达了谢意。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感谢斯蒂芬·齐默尔曼(Stephan Zimmermann)教授带着大家进行了一场黑格尔政治哲学之旅。这场讲座带给大家的不仅仅是学术上的扩展,更是一场哲学盛宴。会后,老师和同学们都认为此次讲座受益良多,启迪颇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