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硕士研究生申请两年毕业的条件及管理办法
来源 :马克思主义学院门户管理员发布日期:2009-03-10点击量: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硕士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保证硕士生的培养质量,为符合条件的优秀硕士生提前进入新的学习或工作岗位创造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硕士研究生申请两年毕业的条件和管理办法。
申请两年毕业的硕士生在提前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所规定各门课程和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公共英语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各门学位课成绩均在85分以上。
2、 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于正规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一篇。
3、 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必须获得硕士生导师的批准。导师需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严格把关。
4、 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必须获得所在专业导师组组长的批准。
本办法适用于马克思主义学院各硕士学位点,自08级硕士生开始适用。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
200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