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恩律师助学金”评选工作实施办法和申请表
来源 :马克思主义学院门户管理员发布日期:2012-03-20点击量: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具有自强自立精神的同学奋发进取,学院设立了“承恩律师助学金”,特设立实施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马克思主义学院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二、资助名额及金额
资助名额为10人,根据具体申请人数确定本科和研究生的人数比例。(本年度为迎接校庆特追加10个名额,共计20人)
资助金额为1000元/人。
三、评选对象及申请条件
1.二、三、四年级申请者上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少数民族同学必修课平均分在6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
针对一年级申请者没有相应学年成绩情况,学院按照申请者的困难程度,综合考虑本学年度申请者的受资助情况推荐人选;
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党、团及行政处分;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表现优良;
四、提交材料
1. “承恩律师助学金”申请表
2.上一学年度成绩单一份;
上述材料请于3月28日前交学院办公室。
五、评选程序
学生上交申请表和成绩单,学院成立助学金评选小组,包括学院领导、老师和班级学生代表,结合平时表现和申请理由,最后推选出人选。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2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