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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中国梦”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来源 :马克思主义学院门户管理员发布日期:2013-05-02点击量: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积极响应学校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我院特此开展“中国梦·青春梦·成才梦”主题演讲比赛。 
一、演讲主题 
   本次主题演讲比赛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内容围绕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坎坷追梦历程的深刻启示,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用言语诉说和讲述亲历亲见的“中国梦”。也可以结合自身的青春梦和成才梦,展示青年学子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实干兴邦精神,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 
二、活动对象 
   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活动流程 
   时间: 5月中旬 
   地点:昌平端升楼 
   各班级或学生支部推荐2—4人参加比赛,并提交选手名单,研究生推荐4—6人,本科生一共推荐6—8人,总共10—15人参加比赛。 
四、参赛要求: 
(1)活动内容形式要求:演讲、配乐诗朗诵等。 
(2)演讲作品要求:讲演稿必须为原创作品,严禁抄袭。观点新颖、内容紧凑、文字简洁,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欣赏性和时代性,有一定的理论高度,能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青春、责任、梦想、奉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为确保每位参赛选手的演讲主题明确,内容积极向上,各参赛选手演讲稿需在5月10日前上交学院审核。审核后会及时地向参赛选手反馈修改信息,一旦抄袭,立即取消该选手的参赛资格。 
(3)表达形式新颖多样,有独创性,选手可以围绕主题畅谈自己的所见所闻,也可以根据个人思想,抒发自己的感想,内容要求积极向上。 
(4)演讲必须脱稿,演讲过程中要求选手语言流畅、演讲技巧娴熟,具有较强的感染力。选手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演讲过程中播放一些背景音乐、可借助多媒体设备。 
(5)时间限制:演讲时长无强制性要求,需在10分钟以内即可。 
(6)演讲顺序:参赛选手决赛上场时间于赛前安排时间集中抽签决定。 
  (7)赛后将酌情选取一定比例同学参加学校和北京市的同一主题演讲比赛。 
五、评分规则 
   比赛:选手最终成绩=评委团80%+在场观众投票20% 
   专业评委团:由学院老师组成 
   在场观众投票:由到场的全体学生投票产生 
六、评分标准  
 1、主题内容(40分) 

  (1)思想内容能紧紧围绕主题,观点正确、鲜明,见解独到。 
  (2)内容充实具体,生动感人。 
  (3)材料真实、典型、新颖,事迹感人、实例生动,反映客观事实、具有普遍意义,体现时代精神。 
  (4)讲稿结构严谨,构思巧妙,引人入胜。 文字简练流畅,具有较强的思想性。  

2、语言表达(30分) 
   (1)演讲者语音规范,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圆润。 
   (2)演讲表达准确、流畅、自然。 
   (3)语言技巧处理得当,语速恰当,语气、语调、音量、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需脱稿并能熟练表达所演讲的内容。  
3、形体语言(10分) 
演讲者精神饱满,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表达对演讲稿的理解。  

4、会场效果(10分)  
     (1)演讲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号召力,能较好地与听众感情融合在一起,营造良好的演讲效果。 
   (2)演讲时间控制得当。  
5、形象仪表(10分) 
演讲者着装朴素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优秀奖:若干名 
获奖者颁发纪念奖状、奖品,并推荐一定比例优秀参赛者代表校级以及北京市相关比赛。同时此次演讲比赛最终结果将会在学院网站和《思苑月报》进行公示。 

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团委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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